北京莱茵阳光艺术中心成立于2002年02月27日,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6号楼12层1501室,法定代表人为刘克清。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语言培训(法律、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前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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